為規范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結項工作,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課題辦”)就課題結項工作作出如下說明:
一、結項資格
課題辦負責組織結項鑒定。課題最終成果為專著的,直接報送著作結項,無需報送研究報告。課題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的,在報送研究報告的同時,必須附送課題立項后在有國家正式刊號的期刊上發表的與研究課題相關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各類課題發表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不少于一篇,否則不予結項。出版專著、發表文章須注明“XX年度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委托課題”或“XX年度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字樣和立項編號。
鼓勵研究報告或階段性研究成果形成報送省委省政府的專報要報,如成果專報要報獲省委省政府領導肯定性批示,無需再發表文章或出版專著即可結項。
二、需提交材料
所有結項材料存裝于同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外面注明課題名稱、課題編號(寫在課題名稱后面)、課題負責人姓名、工作單位、推薦單位。
(一)專著成果的結項
1.《課題結項鑒定書》3份(見附件1,A3紙雙面印刷,封面紙質同內頁紙質,中縫裝訂);
2.著作3套;
3.8000字以內的課題成果內容簡要3份。
(二)研究報告的結項
1.《課題結項鑒定書》3份(見附件1,A3紙雙面印刷,封面紙質同內頁紙質,中縫裝訂);
2.研究報告6份(排版打印格式見附件2);
3.8000字以內的課題成果內容簡要3份;
4.階段性研究成果(已發表文章、領導批示等)復印件3份。
三、其他事項
1.課題原則上不允許延期結項,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需填寫《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延期結項申請表》(見附件3),經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核實蓋章后報送課題辦。所有課題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過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課題,將予以撤項處理并追回資助經費。
2.課題立項后,原則上不允許變更負責人,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負責人,需填寫《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負責人變更申請表》(見附件4),經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核實蓋章后報送課題辦。
3.課題立項后,原則上不允許變更課題組成員,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課題組成員,需填寫《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成員變更申請表》(見附件5),經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核實蓋章后報送課題辦。
4.不按期結項的課題不能參加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課題評優,不能申報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本說明自2020年11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