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報送要求
1.結項鑒定書(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2.研究最終成果:著作(正式出版,一式兩份),期刊發表文章原件(一份)、復印件(含目錄、正文,一式兩份),研究報告(一式六份);
3.查重報告(一式兩份);
4.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如省級以上領導批示、獲獎證書等)(一式兩份)。
以上材料存裝于同一個檔案袋,外面注明項目名稱、編號、負責人姓名、單位,由人文社科處報送省社科聯科普部。
二、其他事項
1.省社科聯將組織專家統一進行結項評審。如結項評審被確定為不合格或經省社科聯批準延期結項仍未完成的,將予以撤項處理并追回資助經費。
2.在開展當年年度山東省社會科學普及應用研究項目結項評審工作的同時,對申請延期結項的去年項目(未申請延期結項的做撤項處理)也同時進行結項。
3.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結項的,需填寫《延期結項申請表》報省社科聯科普部,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