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山東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管理辦法》(山科大黨發〔2022〕36號)文件要求,結合2023年學校相關高水平成果獎申報情況,現啟動2023年度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成果獎包括《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入選成果、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
(二)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的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職人員,符合各類別高水平成果獎的申報基本水平要求。
(三)我校教師近3年內取得學校認定的D級及以上論文類成果、B 級及以上著作類成果、D 級及以上應用類成果,可以申請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立項。
二、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類型及資助額度
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以校內科研項目立項的方式進行申請與管理。
(一)《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培育基金項目立項后,首年撥付10萬元,結項后撥付8萬元。
(二)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培育基金項目立項后,首年撥付6萬元,結項后撥付4萬元。
(三)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立項后,首年撥付4萬元,結項后撥付2萬元。
三、立項程序
(一)立項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教師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山東科技大學縱向科研項目任務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提交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即“項目主責單位”)。
(二)申請審核。項目主責單位組織學術委員會,對所申報項目的研究方向、學術價值、建設目標、對本單位學科建設支撐度等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簽署推薦意見,報送人文社科處。
(三)學校評審。學校組織校內外有獲獎經歷的高水平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擇優培育。
(四)學校決定。人文社科處匯總專家推薦情況,提交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公示。擬立項名單通過校園網公示。公示期 3 個工作日。人文社科處負責公示異議的受理工作。
(六)結果公布。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正式下達立項名單。
四、其他事項
(一)項目培育時間為3年,起始時間從學校正式下達立項名單之日起。
(二)各部門、各單位請于8月2日前將《山東科技大學縱向科研項目任務書(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紙質版3份,第四、五項手寫簽字)、成果原件1份提交到辦公樓316室;任務書電子版(PDF格式,用項目負責人姓名命名)、匯總表(WORD格式)發送至rwskc@sdust.edu.cn,郵件主題“單位名稱+高水平成果獎培育基金項目申報材料(*項)”。
聯系人:高千 聯系電話:86057796
人文社科處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