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山東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培育辦法》(山科大黨發〔2022〕36號)文件要求,結合2023年學校相關項目申報情況,現啟動2023年度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基金培育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培育項目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以下簡稱重大項目),以及國家社科基金年度和青年項目、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和藝術學單列項目、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以下簡稱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國家社科基金冷門“絕學”和國別史專項和國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以下簡稱國家社科基金研究專項)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二)學校教師以山東科技大學為申報單位申報的題目入圍重大項目選題或以山東科技大學為申報單位完成重大項目的申報且通過省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即達到重大項目培育項目立項條件。
學校教師以山東科技大學為申報單位完成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或研究專項的申報,限項項目由學校成功推薦到省業務主管部門,不限項項目通過校內評審且通過省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即達到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或研究專項培育項目立項條件。
二、培育項目類型及資助額度
(一)重大項目培育。重大項目入圍選題撥付 1 萬。重大項目申報后,首年撥付 5 萬,結項驗收后撥付 4 萬。
(二)年度項目培育或研究專項培育。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或研究專項培育項目立項后,首年撥付 2 萬,結項驗收后撥付 1 萬。
三、評審程序
(一)立項申請。符合培育項目立項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山東科技大學縱向科研項目任務書(基金培育項目)》,提交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即“項目主責單位”)。
(二)主責單位論證。項目主責單位組織學術委員會,對所申報項目的研究方向、學術價值、建設目標、對本單位學科建設支撐度等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簽署推薦意見,報送人文社科處。
(三)職能部門審核。人文社科處負責做好立項資格、建設目標等內容的審核。
(四)學校決定。人文社科處匯總審核通過的推薦情況,提交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公示。擬立項名單通過校園網公示。公示期 3 個工作日。人文社科處負責公示異議的受理工作。
(六)結果公布。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正式下達立項名單。
四、其他事項
(一)培育項目以校內科研項目立項的方式進行申請與管理。當年度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可隨時申請。
(二)項目培育時間為3年,起始時間從達到立項條件日算起。
(三)各部門、各單位請于8月2日前將《山東科技大學縱向科研項目任務書(基金培育項目)》(紙質版3份,第四、五項手寫簽字)提交到辦公樓316室;任務書電子版(PDF格式,用項目負責人姓名命名)、匯總表(WORD格式)發送至rwskc@sdust.edu.cn,郵件主題“單位名稱+基金培育項目申報材料(*項)”。
聯系人:尹發利 86057796
人文社科處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