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文化強國、科技強國建設,充分發揮科技在文化和旅游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促進文化和旅游行業科技創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2023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項目應以文化和旅游發展中重要現實需求為導向,著力推進基礎技術、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集成應用創新,促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的研發和應用示范。
重點支持以下領域:文化資源數字化、線上線下融合演出演 播、舞臺技術、智慧圖書館、公共文化云服務、沉浸式文化和旅 游體驗、智慧旅游、高科技游戲游藝設備、文化和旅游市場網絡監測和主動執法等。
2023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類型分為兩類:
(一)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應與文化和旅游發展重要領域、重要舉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應用前景廣闊、示范引領效果好,體量規模較大。每個項目補貼10萬元左右,鼓勵推薦單位配套補貼經費,申報單位配套經費不低于20萬元。
(二)一般項目
一般項目應科技含量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領域應用場景、 示范效果較好,體量規模適中。每個項目補貼5萬元左右,鼓勵推薦單位配套補貼經費,申報單位配套經費不低于5萬元。
二、申報資格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山東省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注冊時間為2022年4月30日前,科研組織能力較強,運行管理規范。申報單位只能通過1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二)申報單位應確定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 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原則上應于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須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不含合作單位)在職人員。
(三)項目應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礎。項目實施期應為1—3年。請勿申報已完成的項目。項目須有配套經費,由申報單位負責落實。
(四)鼓勵聯合申報,鼓勵“產學研用”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創新。聯合申報須有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人和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要求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含當地企業)的項目申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各直屬單位、各院校,可直接申報(僅限本單位項目)。各申報單位應根據通知要求組織申報,并對所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等負責。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申報數量為2項,各直屬單位、各院校推薦數量均為1項。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請申報單位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實施方案》(附件1);
2.將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的《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申報書》(附件2)一式3份(封面“推薦部門”和“六推薦部門審查意見”均無需填寫)、《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研發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3)一式1份。以上電子版材料(可編輯版本及加蓋公章的掃描版本)發送至郵箱sdwltliuyan@163.com。
聯系人及電話:劉艷,0531-51791728
郵寄地址: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科技教育處(濟南市經十一路12號北樓102室)
五、我校申報安排
各單位從政治方向、申報資格、選題論證、知識產權、學術創新、實踐價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對申報課題進行初審把關。紙質版材料于2023年6月26日前送至人文社科處(行政樓 316),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rwskc@sdust.edu.cn。我校申報限額為1項。
聯系人:沈瀟 86057871
人文社科處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