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圍繞事關檢察事業長遠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深入開展理論研究,為全面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質效提供智力支持,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了《2022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參考選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課題管理辦法》),現將2022年度課題申報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申報人范圍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面向全國,鼓勵檢校之間、東西部檢察機關之間聯合申報。
二、申報限制
1.已主持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尚未結題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報。
2.已經承擔國家社科基金、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等項目的課題組不得以相似題目重復申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
3.重大課題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廳級以上行政職務;其他課題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法律相關職業經歷或法學博士學位。
三、立項原則
申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應著眼于推進檢察理論創新,力求具有原創性和針對性,貼近檢察實踐。自擬題目與參考選題同等對待。課題評審將本著公平、公正原則,根據論證質量擇優立項。
四、項目類型
(一)基本類型
本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分為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自籌經費課題。重大課題資助經費10萬元,重點課題資助經費5萬元,一般課題資助經費2萬元。鼓勵申報自籌經費課題并服從課題類型調整,申報對象為除一般課題標*號項目以外的公告課題。
(二)課題管理改革探索
本年度課題中的部分項目,探索立項與結項評審相結合的課題管理制度,一般課題中標*號的10個項目(第26-35項)將實行立項和結項合并進行的方式。申請人須按照《課題管理辦法》關于一般課題的結題要求撰寫研究報告并發表成果,以報告和成果等申請課題立項和結題,成果的發表日期和申報時間限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日。
五、我校申報安排
今年受理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6日,一般課題標*號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4日。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
1.個人申請。課題申請人須填寫《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立項申請書》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立項登記表》。一般課題標*號項目申請人還需提交成果要報,研究報告和已發表成果的原件或復印件(相應表格模板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spp.gov.cn中的“理論研究”目錄內,《課題管理辦法》的文檔結尾處點擊下載)。
2. 單位部門初審和報送。各單位部門從政治方向、申報資格、選題論證、知識產權、學術創新、實踐價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把關。對申報材料審核后,報送立項申請書紙質版(一式3份,加蓋財務章),其他材料紙質版提交一份。所有材料電子版須發送至郵箱rwskc@sdust.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2022年課題申報:最高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單位”。
聯系人:沈瀟 聯系電話:86057871
人文社科處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