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人力資源開發中心(以下簡稱體育總局人力中心)2022年將面向社會委托開展運動員職業輔導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項目一:退役運動員常見就業崗位體系研究
項目二:退役運動員就業創業障礙調研
二、組織形式
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根據中心確定項目的主要研究方向、基本內容,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由具備相應能力和條件的單位和人員提出申請,經綜合評審后確定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承接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對于項目一,給予10萬元經費資助;對于項目二,給予9萬元經費資助。
三、工作程序
(一)申報。具備相應能力和條件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寫申報書(可從體育總局人力中心網站:中國體育人才網上查詢、下載,網址:www.tyrc.org.cn),向體育總局人力中心提出申請。
(二)審核。人力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進行審核。
(三)簽約。經綜合評審符合條件的,向項目承接人所在單位下發委托函,與承接人簽訂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任務協議書;在協議書簽訂后1個月內撥付85%的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經費。
(四)中期檢查。承接人應與中心保持密切聯系,主動參與到運動員職業輔導的相關工作中,將研究和實際工作結合起來,及時將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成果應用到實際工作中。承接人應在限定時間內提交正式的中期報告,報告研究進展情況。
(五)提交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成果及評審、驗收。承接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任務,提交基礎研究成果和專項工作結束報告。中心組織評審、驗收,驗收合格的撥付剩余經費;不合格的限期改進后撥付剩余經費。
四、申請人條件
(一)對體育事業及所申報的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有深入了解,具備相應的業務素質、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具備完成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任務所必需的相應條件。
(三)一般情況下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負責人應取得本單位的同意,單位愿意承擔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管理任務和信譽保證,具備并愿意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五、相關要求
(一)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內容要緊貼實際工作,注重實用性,注重對實際工作的指導。
(二)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要結合實踐,必要時要在實踐的基礎上進行研究,成果要經過實踐的檢驗。
(三)承接人要嚴格遵守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時間和進度要求,需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任務;期中要提交相應的中期報告和基本成果,期末要提交正式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成果。
(四)承接人要依照國家體育總局關于課題研究的相關管理規定加強日常管理和經費使用,同時要遵守體育總局人力中心、職鑒中心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詳見體人力字〔2007〕217號文)。
六、成果使用
人力中心對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的成果享有所有權,將把成果應用到相關工作中,將匯編基礎研究成果和專項工作報告進行推廣;承接人對基礎研究和專項工作享有署名權、發表權。
七、我校申報安排
請各單位匯總《申請書》紙質版(一式二份)于2022年3月4日前報送人文社科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rwskc@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高千 聯系電話:86057796
人文社科處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