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意見》(魯辦發〔2018〕47 號)規定和《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山東省第三十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將于近期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成果有關要求
申報參評成果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未參加過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的成果。
今年將加大對智庫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鼓勵直接進入黨委政府決策應用的成果參與申報,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引導申報者申報參評。
每位作者(含集體作者)只能申報一項成果(與他人合作不是首位的除外),每項成果只能申報一次,不準多渠道重復申報。往年各授權推薦單位推薦的已參加過省評選會議但落選的成果一律不準再次申報,網上申報審核通過但未被推薦到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獎辦)的成果仍可以繼續申報。重復申報參評,一經查實,取消該申報者五年申報資格。
二、申報辦法
本屆評選采取網上申報審核、成果發布、各授權單位組織推薦、書面材料報送審核、重復率集中檢測、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客觀賦分、專家接龍打分、專家評選會議、省社科聯黨組會議審核、省委宣傳部部務會審議、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評委會)會議審定、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確定、公示、公布、表彰獎勵等流程進行。申報基本流程如下:
1.網上申報
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者在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系統(http://www.sdssdc.com/awards.php?mod=details&id=1)注冊,審核通過后填報相關內容。填報內容如下:一是作者基本情況;二是成果基本情況;三是成果原件電子版;四是轉載、引用、書評、文評、消息、簡介、采用等反響材料電子版;五是以少數民族語言公開出版的著作,應附有主要章節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翻譯;以外文公開出版的著作,應附有主要章節的中文翻譯;六是以少數民族語言公開發表的論文,應附有全文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翻譯;以外文公開發表的論文,應附有全文的中文翻譯。因分配推薦指標需要,請務必慎重選擇申報渠道(申報認可的渠道是指:市、企社科聯,所屬各社會組織,高校、黨校、社科研究機構,省直部門科研處室和相關負責處室)。學科門類分經濟學、管理學、哲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文學語言學、文化學、教育學歷史學、智庫應用成果、社科普及成果 11 個學科組,填報不準確者,省評獎辦有權進行調整。
2.網上審核
省評獎辦在規定時間內對網上申報成果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將在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或短信通知申報者。
3.成果發布
審核通過后,成果自動在申報平臺展示,接受社會監督。申報者必須確保信息屬實,一經查出弄虛作假情況,取消本成果申報資格,取消申報者三年參評資格。
4.著作類成果驗證
審核通過后,著作類成果須在中央宣傳部出版物數據中心(https://pdc.capub.cn/)做 CIP 核字號驗證,同時打印驗證得到的網頁。
5.外文類成果檢索和驗證
審核通過后,所有外文類成果須通過具有檢索資質的機構進行檢索,并提供檢索證明,以確定原發刊和所有反響期刊的 SCI、SSCI 分區。在國外電子期刊發表論文、作者只有電子版沒有紙質原件的,申報者在提供電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時,需提供文章的 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號碼,并登錄 DOI驗證網站(http://www.doi.org/)將輸入 DOI 地址后查詢得到的網頁打印。
6.成果重復率規定
論文重復率不得超過 15%,著作和課題重復率不得超過25%,超過規定比例的不得申報。申報者無需自行檢測重復率,省評獎辦將對所有推薦上來的成果進行集中委托檢測。申報成果如與博士論文緊密相關,提供博士畢業時對博士論文最終稿的檢測結果以供核查。
7.材料報送
審核通過后,申報者下載由申報系統自動生成的《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表》,備好成果原件、參評成果反響情況等相關材料,向其選擇的申報渠道報送。
三、材料報送
各學院(系、部)將推薦成果按學科組分類和推薦順序列表報人文社科處。同時,通過學校評審推薦的每份成果最終報送如下材料:
1.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表
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實名,其它五份匿名處理。匿名是指將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個人信息的內容進行遮蔽,不得出現個人及單位等可識別身份信息,務必徹底匿名。論文等材料需匿名處理后復印,再將復印件復印,徹底消除個人信息。如果有故意遺漏或遮蔽不嚴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參評資格。
2.申報成果
一式六份,其中論文、研究報告、決策咨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五份匿名復印件(其中論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錄);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五份匿名原件。
3.參評成果反響材料
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實名,五份匿名,自行設計封皮、目錄,并裝訂成冊,材料順序與《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表》“參評成果有關情況”所填內容順序一致。反響情況包括轉載、引用、書評、文評、兼評、消息、簡介,縣(市、區)級以上黨委政府或黨政部門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原件物證,起草或印發單位采用證明并標注被采用內容),副省級以上黨政領導批示(需提供領導批示復印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原件物證,起草或發布單位采用證明并標注被采用內容),社科普及類著作印數(以版權頁標明印數為準,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權頁,或出具《圖書印刷委托書》)等。課題類成果反響材料裝訂時,以下兩種用于引證檢索的反響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在客觀賦分時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結項的,其最高等級出版社出版的(或反響最大的)成果的反響材料;二是以論文形式結項的,其最高級別刊物發表的(或反響最大的)論文的反響材料。課題其它反響材料放在后面。
4.少數民族語言或外文類成果加報材料
以少數民族語言公開出版的著作,應上報主要章節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翻譯;以外文公開出版的著作,應上報主要章節的中文翻譯。以少數民族語言公開發表的論文,應上報全文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翻譯;以外文公開發表的論文,應上報全文的中文翻譯。外文類成果檢索證明;國外電子期刊發表的成果 DOI 號碼網上檢索頁。以上材料均為一式六份,五份匿名。
5.課題類成果加報材料
課題類成果需提交立項書和結項書原件、復印件(一式六份、五份匿名),原件經省評獎辦審核后退還推薦單位。
6.與博士論文緊密相關類成果加報材料
博士畢業時的博士論文最終稿重復率檢測結果,一式六份、五份匿名,申報者需在實名件首頁簽名。
7.著作類成果加報材料
CIP 核字號驗證檢索頁打印件一份,申報者簽名。
8.推薦成果明細表
紙質版由單位科研處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電子版發送至省評獎辦指定郵箱。
9.客觀賦分表
每項成果的《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客觀分數評價標準及賦分表》,具體到每個小項的分值。
10.成果重復率檢測所需電子版材料,每項成果單獨一個文件夾,務必包含以下內容信息:
(1)申報人信息:姓名、單位、聯系電話;
(2)論文信息:題名、作者、單位、論文字符數、終稿全文 word 文檔或文字版 PDF 文件、已發表論文出處(期刊名、發表時間、卷、期、頁碼);
(3)著作信息:題名、作者、單位、字符數、出版信息(出版社、出版日期)、終稿全文 word 文檔或出版社提供的文字版 PDF 文件。
所有書面材料均作為檔案材料,不予退還。
四、我校有關時間安排
1.成果網上申報時間
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5:00。今年申報時間緊,請各有關單位廣泛發動本單位專家學者及時申報,以免出現網絡擁堵等意外情況,逾期服務器不再開放。
2.學院(系、部)初評
各學院(系、部)按照《實施細則》《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基礎理論類成果客觀分數評價標準》《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智庫研究成果、社科普及類成果客觀分數評價標準》《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專家接龍賦分標準》等文件要求,在對申報成果政治方向、學術導向、申報條件等進行嚴格把關的基礎上,做好推薦工作。2021年9月27日前,各學院匯總《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表》(1份),成果原件(1份)報至人文社科處(泰安校區、濟南校區提前1天寄出),逾期不再受理。
3.學校組織推薦評審
根據省社科聯分配給我校的指標,進行學校評審推薦。獲準推薦的成果,申報者于2021年10月12日前提交全部書面材料至人文社科處(泰安校區、濟南校區提前1天寄出),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項
1.學校內部按學院(系、部)為組織申報單位,其他部門、單位申報人員按學科門類劃歸到相關學院(系、部)參加申報。請申報人主動對接相關學院(系、部)科研工作人員。
2.凡是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或山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肯定性批示并納入廳級以上黨委政府或黨政部門正式政策性文件或進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規章,產生重要作用的智庫研究成果,在申報推薦時不占用所在單位推薦指標。
3.各學院(系、部)要切實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審核重點:申報成果是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是否符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有無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爭議;申報資格是否符合《實施細則》和本通知有關規定,申報材料是否真實。
4.各學院(系、部)務必落實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按照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相統一的原則,組織專業人員對每一項成果嚴格把關、認真審核。
5.實施細則、評選表、授權推薦單位評選委員會意見表等均可在網上查詢、下載。
6.其他未盡事宜請按照《實施細則》執行。
聯系人:高千 尹發利 聯系電話:86057796
人文社科處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