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54號)和《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魯府評辦字〔2021〕1號)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審委員會決定于2021年9月組織開展第一屆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選工作。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第一屆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以下簡稱決策咨詢獎)評選工作,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啟動,計劃于2021年12月前完成。
二、評獎機構
決策咨詢獎評選工作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對申報決策咨詢獎的人員和研究成果進行評審。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作為委員會辦事機構,處理評獎日常工作。
三、評獎范圍
參評的決策咨詢研究成果或決策咨詢工作成果應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聚焦山東經濟社會發展、提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取得重要經濟社會效益。
已經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獎勵的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等爭議的成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成果、已頒布實施的法規、規章、政策、規劃等文件,均不屬于評獎范圍。
在職副廳級以上(含副廳級)黨政領導干部不得申報決策咨詢獎,編制在高校、科研機構、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單位或者在國有企業的,其研究成果可以申報。
四、獎項設置和獎金數額
決策咨詢獎設兩類獎項:突出貢獻獎和研究成果獎。
突出貢獻獎,每屆不超過3個(可以空缺),獎勵對山東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工作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家學者和企業家。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報。
研究成果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勵對山東省委、省政府決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根據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對決策的參考作用、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綜合評價。每屆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數量,分別不超過15個、25個、30個。
獎金數額:突出貢獻獎30萬元、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人民幣。
五、入圍標準
突出貢獻獎:申報人主持完成的決策咨詢研究成果或牽頭完成的決策咨詢工作成果,須獲得3項以上(含3項)黨和國家領導人批示或省部級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
一等獎:參評成果須獲得黨和國家領導人批示或省部級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對策建議轉化為省委、省政府文件。
二等獎:參評成果須獲得省部級黨政主要領導批示或省部級黨政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對策建議轉化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文件。
三等獎:參評成果須獲得省部級黨政領導批示,或者提出的對策建議轉化為省直部門文件。
六、組織申報
(一)分類組織
決策咨詢獎評選申報工作實行單位組織申報為主、個人申報為輔的申報方式。
1.省內單位和個人以所在單位、設區的市政府為報送主體。其中:
(1)省直部門單位(含所屬事業單位)、省內高校和科研機構、省重點新型智庫建設試點單位、省內企業及社會中介組織的申報人向本單位提交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統一申報。
(2)各設區的市轄區內單位和個人申報決策咨詢獎的,向本市政府提交申報材料,由各設區的市政府統一申報。
(3)省政府經濟咨詢顧問、省政府決策咨詢特聘專家分別向省商務廳、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申報,不占用申報人所在單位指標。
2.省外單位和個人可直接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申報。
(二)提交申請
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作為決策咨詢獎申報人,申報參評相關獎項:
1.分類申報。申報人可對照評選條件標準,選擇申報突出貢獻獎或研究成果獎,并分別填寫相應的申報表。
申報突出貢獻獎的人員,其獨立、主持或參與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參與研究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評選。
2.明確主體。突出貢獻獎僅限以個人身份申報。申報研究成果獎的研究成果,可根據不同情形以個人或集體名義申報。
(1)屬于個人(一人或多人)完成的,應當以個人名義申報,申報人應當是研究成果獨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并應當在申報表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2)屬于集體完成的,應當以集體名義(如,×××單位課題組)申報,申報人應當是研究成果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課題組聯系人。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聯合申報的,申報單位排序應當與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一致。
每項研究成果只能申報一次,不能以不同申報人名義重復申報,否則申報無效,并取消本屆參評資格。
3.提交材料。申報人應按要求向所在單位、設區的市政府提交以下書面申報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2)決策咨詢獎申報表;
(3)相關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報告;
(4)決策咨詢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領導批示,或被省直廳級以上(含省直廳級)黨政部門應用轉化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省外單位和個人可參照上述有關要求,直接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報材料。
(三)審核推薦
1.組織審核。申報人填寫完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后,向所在單位、設區的市政府提交申報,由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政策法規等科室(處室)或設區的市政府辦公室(辦公廳)進行審核。如果出現政治方向或學術道德等方面問題,將削減所在單位、設區的市下屆參評指標。
2.指標分配。同一個單位、設區的市每屆申報決策咨詢獎數量不超過10個,其中突出貢獻獎不超過2個。
3.內部公示。各單位、設區的市政府對照評選條件標準組織遴選,研究確定擬推薦申報人,并進行內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統一提交。內部公示無異議后,所在單位、設區的市政府在評獎受理期間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統一提交各申報人的身份證明、申報表、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報告、領導批示或應用轉化全過程證明材料等資料各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須經所在單位、設區的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其余三份須作匿名處理。身份證明材料是指個人身份證或護照等復印件,并注明“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選專用”。匿名是指將上述材料中所有能透露出申報人信息的內容(含姓名、單位、職務等)進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遺漏或遮蔽不嚴的,一經查實,取消本屆參評資格。
申報材料提交后,申報人不得對申報內容進行變更。
(四)申請受理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情況,分別對下列情形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1.申報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不屬于評獎范圍的、超過規定期限提交的、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不符合政治標準要求的,不予受理;
3.屬于評獎范圍但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通知申報人在5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經補正仍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放棄申請。
受理日期: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10月9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通過郵局、快遞等方式寄出的,以郵戳、寄出時間為準。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受理部門: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郵編:250013;聯系人:釗陽;聯系電話:0531-51787208。
申報材料及相關資料,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歸檔,一律不予退還。
七、集中評審
(一)專家初評。由專家委員會委員對突出貢獻獎參評人員和研究成果進行獨立評分,評分結果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進行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確定會議終評入圍名單。
(二)會議終評。由評審委員會委員對會議終評入圍名單進行集體民主評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突出貢獻獎人員擬獎勵名單和研究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擬獎勵名單。
八、名單公示
評審委員會形成評審意見后,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山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大眾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示擬獎勵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以書面形式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異議,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受理異議申請。如有異議,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通知當事人。
九、頒發獎勵
公示無異議后,評審委員會按程序提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確定決策咨詢獎獲獎人員和研究成果獎等級。
獲得決策咨詢獎的人員和研究成果完成人,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獲獎相關人員如被證實存在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問題的,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序報評審委員會批準后撤銷相應獎勵,追回獲獎證書和全部獎金,并取消后續兩屆參評資格。
十、監督回避
凡本人或直系親屬申報決策咨詢獎的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專家學者,不得擔任評審委員會委員或專家委員會委員。省政府辦公廳及所屬單位中,申報決策咨詢獎的參評人員或研究成果完成人,不得參與評選組織工作。
決策咨詢獎評選設紀律監督委員會,由部分專家學者、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工作人員代表組成,監督評選工作重點環節。
評選工作期間,參評人員、評審委員、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評選規則和評選紀律,堅決杜絕徇私情、拉選票、泄秘密等違規違紀行為。對于違反相關規定者,由紀律監督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向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十一、工作要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決策咨詢獎評選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審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提出明確要求。各設區的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重視評獎申報組織工作,廣泛動員、精心組織,嚴格審核、確保實效。評選工作結束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將通報各設區的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開展情況,評選結果和申報組織情況將作為下屆評選指標名額確定的重要參考。
十二、我校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將紙質版材料(申報人的身份證明、申報表、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報告、領導批示或應用轉化全過程證明材料等資料各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須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其余三份須作匿名處理)于2021年9月22日送至人文社科處(行政樓 316),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skd992117@sdust.edu.cn。
聯系人: 沈瀟 86057871
人文社科處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1.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申報表(突出貢獻獎)
2.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獎申報表(研究成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