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就做好2020年度及往年青島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結項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項標準
(一)各年度市社科規劃項目依據當年立項通知書要求進行結項,各類研究成果在出版、發表或獲得批示時,均應注明“xx年度青島市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
(二)2020年度市社科規劃項目結項標準。1.論文類研究成果應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求是》雜志等中央媒體發表字數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機構學術期刊、《大眾日報》和《青島日報》理論版發表字數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2.著作類研究成果應由國內出版社用國際標準統一書號出版。“青島通史”專項成果須經青島通史編纂委員會專家評審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出版。
3.研究報告類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結項研究報告及不超過200字的內容摘要,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部門及時報送至市社科規劃辦。市社科規劃辦負責審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對達到質量要求的,編發《智庫成果專刊》,向有關部門報送研究成果。研究報告類成果結項,需被《智庫成果專刊》刊發。
(三)2019年度及往年市社科規劃項目結項標準。依據當年立項通知書要求進行結項。
(四)延期結項或改變成果形式的市社科規劃項目結項標準。延期結項的市社科規劃項目,參考當年立項通知書要求進行結項。改變成果形式的項目,應提供改變后相應的結項成果,經評委會評審同意,可以結項。
(五)關于重要事項變更的規定。如有變更項目負責人、改變項目名稱、改變最終成果形式、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變更項目管理單位、變更或增補項目組成員、中止項目協議、撤銷項目等重要事項,應向市社科規劃辦提出書面申請,并加蓋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公章,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一報送。
二、提交材料
(一)著作類研究成果需提交著作2部;論文類研究成果需提交發表論文原件1份;研究報告類研究成果需用A4紙雙面打印,并提交領導批示原件1份。
(二)結項成果為外文的,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內容。
(三)項目負責人應按要求填寫《青島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結項審批表》(見附件1),由所在單位科研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上述材料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部門集中報送,市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結項申請。
三、評審程序和經費支持
市社科規劃辦將組織專家評委對結項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青宣網公示。市社科規劃辦對按期結項并達到結項要求的項目,辦理結項手續,撥付后期資助經費。
(一)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市社科規劃項目資助標準依據當年申報通知確定,市社科規劃項目均實行后期資助,延期結項項目不給予后期資助。
(二)2017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規劃項目不予資助。
四、報送要求
(一)審核要求。各項目負責人應認真據實填寫。請各單位根據結項標準組織好本單位上報項目的初審工作,嚴格把關,報送符合結項標準的材料。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應當仔細核對《結項審批表》中填寫的項目名稱,與當年度申請的立項選題是否一致,立項編號是否準確,并在“所在單位科研部門審核意見”一欄如實填寫。
(二)報送要求。請將每項研究成果用信封封好,封皮標注項目負責人單位、姓名及本單位內編號;《青島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結項審批表》需與研究成果及統計表報送順序一致。各單位需統一報送《2020年度青島市社科規劃項目結項統計表》(見附件2)、《2019年度及以前青島市社科規劃項目結項統計表》(見附件3),統計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聯系人:邢秋會,聯系電話:85913331,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1號市級機關辦公樓前樓707室。
五、時間要求
各單位請于2021年9月1日前將紙質版材料送至人文社科處(行政樓 316),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rwskc@sdust.edu.cn。
聯系人:高千 聯系電話:86057796
人文社科處
2021年8月23日
附件:中共青島市委宣傳部關于做好2020年度及往年青島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結項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