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省社科規劃研究項目管理,提高項目研究質量和效率,根據省社科規劃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省社科規劃辦現決定對2015年(含)之前立項的逾期未完成項目進行集中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對2001年至2015年立項的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為2021年7月31日。個別研究難度大、在清理期內確實無法完成的項目可在清理期限前三個月,提出延期申請,說明延期原因、項目進展情況及階段性成果發表情況,申請延期最多半年。
2.從今年4月開始,省社科規劃辦將對省社科規劃各類項目將嚴格按照立項要求的計劃完成時間進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項的項目,最多申請延期兩次。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的,每次申請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為專著的,每次申請延期最多一年。
3.人文社科處前期對照立項通知書的有關要求進行全面清查,形成各單位未按期結項的在研省社科規劃項目清單,并按清單將清理事項已通知到有關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列入清理范圍的項目,尚未提交結題材料或尚未辦理延期申請的,請務必于2021年7月9日前提交相關材料。
4.2021年7月20日前,人文社科處會通知涉及到的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結題情況進行簽字確認,并上報省社科辦。對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或延期申請的項目一律做終止處理,被終止執行項目的結余資金,以及被撤銷項目的已撥資金,項目責任單位應當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終止的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報省社科規劃研究項目。
人文社科處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1.山東省社科規劃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審批表(2021年版)
2.山東省社科規劃研究項目鑒定結項審批書(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