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2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推薦評審工作擬于2月初完成,請各單位于2021年1月25日提交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和《活頁》,紙質版材料報送申請書1份,活頁6份;電子版材料提交申請書、活頁、匯總表,申請書和活頁采用word格式,一律以學院+姓名命名,匯總表以學院命名,請嚴格按照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代碼表準確填報一級學科名稱和項目類別。
2、紙質版材料送至人文社科處(行政樓 316),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skd992117@sdust.edu.cn,所有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報送。
3、請各單位各申報人根據國家社科基金申報公告要求進行嚴格形式審查,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審查:
(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
(2)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結項材料的,可以申請本年度項目。后者具體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門寄出結項材料時間或在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臺中審核提交的時間為準)。
(3)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4)申請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同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5)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回避前述(1)-(4)條款規定,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6)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7)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9)凡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名義發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注多家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10)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可以申請青年項目,不再需要專家書面推薦。青年項目申請人的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課題組成員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在站博士后人員均可申請,其中在職博士后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全脫產博士后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聯系人:沈瀟 86057871
人文社科處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1.202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
2.202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課題論證》活頁
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
4.202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