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獎勵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17〕57號)文件規定,經省委宣傳部同意,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工作將于2021年1月正式啟動,現轉發《關于組織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的通知》。
“泰山文藝獎”是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省文學藝術成果最高獎,是山東省委、省政府為支持文藝事業繁榮發展建立的榮譽體系,對山東文藝事業的繁榮發展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本次評選藝術作品獎、文藝理論和評論獎及藝術突出貢獻獎三項。認真做好“泰山文藝獎”評選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繁榮發展文藝事業重要部署的重要舉措,旨在激勵全省廣大文藝工作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創作和推出更多反映時代精神、弘揚主旋律、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精品力作,為推動我省文藝事業繁榮發展、加快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省作出積極貢獻。
“泰山文藝獎”獎項等級為省部級。
請各相關單位按照文件要求,積極并規范做好參評作品推選申報工作,并于2021年1月28日前將參評作品及申報材料報送人文社科處(行政樓 316),請申報人提前與社科處電話溝通申報門類。
聯系人:沈瀟 86057871
高千 86057796
人文社科處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評選實施方案
2.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各門類評選細則
3.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作品申報表
4.第十二屆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藝術突出貢獻獎申報表